[我喜欢过的声音] 漫游西洋流行乐世界(业余版)〔连载五〕
小工头 发表于 2006/10/8 23:26:43
俺所知道的英国流行乐歌星和组合已经介绍完了。在转战流行乐的最大市场--米国之前,俺想聊聊俺所知道的英伦摇滚。(警觉地环顾四周)有没有真正的摇滚乐迷在?没有?那俺就放心大胆地开说了~ 和英伦流行一样,英伦摇滚也有一个专门的名字叫做Brit-rock。和商业化程度日益严重的米国摇滚相比起来,英伦摇滚的气质更加内敛一些,形式更加温和一些,内容更加深刻一些,态度更加诚恳一些,创意更加丰富一些……总而言之,更接近纯粹的摇滚。商业气息不那么浓厚的似英伦摇滚是国内很多乐评人的最爱,一提到英伦摇滚就跟捡了宝贝一样。在几大网站如新浪的国外专辑推荐文章中,有一多半都是英伦摇滚。企图借重英伦摇滚的好口碑的艺人也不在少数,比如花样美男F4中的言承旭就曾经推出过一张号称“英伦摇滚曲风”的专辑……不过,英伦摇滚在国内一直是叫好不叫座,始终成不了气候。俺家附近的公园曾经举办过两次迷笛音乐节(国内摇滚青年的最大盛事之一),几百米外就听到一片鬼哭狼嚎,从早上一直嚎到下午。从这动静来看,估计摇滚青年们玩的多数还是猛烈狂躁的米国摇滚。国内曾经出现过麦田守望者这样比较正宗的英伦摇滚曲风的乐队,可惜没有赶上好时候,没什么大的影
[七天乐] 第一次炖汤
小工头 发表于 2006/10/7 15:43:21
以前看过一篇文章,作者说她以前和朋友聚会时喜欢炖一种汤,牛肉土豆西红柿打底,再加上朋友们带来的各种蔬菜如胡萝卜、莴笋等等,不仅好喝,而且象征着那一段难忘的岁月。那是青春的汤,友谊的汤~俺看了很羡慕。正好这几天有空,咱也来炖一个,顺路练习一下切肉。
俺从来没做过炖菜,为了保险,俺分别给老爸和亲戚打电话请教,结果听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做法。老爸介绍的是做红烧肉的炖法,先过油,然后加水加酱油,开炖;亲戚说的是煲汤的炖法,直接把肉放进水里煮开,撇去浮沫之后再加其他原料,开炖。俺该采用那种炖法呢?混乱之下,俺两种方法都用上了……
炖汤之前先准备材料。俺削了两个土豆,两根胡萝卜,外加一根莴笋。尽管有专业削皮器,还是比俺想像的要费事。土豆坑坑洼洼的根本削不干净,还要用刀把凹处的皮挖掉;莴笋的皮巨厚无比,削起来很费劲,胡萝卜倒是还好。削完之后切滚刀块,装了三大碗,红绿黄三色搭配,看起来还挺协调。把牛肉切成厚块,再切两个西红柿,加上葱姜,这就算齐了。
超市买来的牛肉血糊糊的。俺觉得采纳亲戚的意见,先把血水煮掉比较好,于是放了小半锅水,把牛肉扔进去煮。煮开之后把浮沫撇掉,可是总觉得没撇干净
[我喜欢过的声音] 漫游西洋流行乐世界(业余版)〔连载四〕
小工头 发表于 2006/10/6 0:04:26
Boyzone
Boyzone是比较典型的英国风格的偶像团体,尽管他们的国籍实际上是爱尔兰……唱功不算过硬,舞步不算炫酷,肌肉不算健硕,要的就是一张脸,外加那满腔的深情~Boyzone是乘着Backstreet Boys的东风,通过选秀组成的五人团体,成军过程类似S.H.E。成军之后,一不留神就大红了。老实说,俺倒现在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红的。俺有他们的第一张专辑,其中的主打曲"Love Me For a Reason",反反复复唱的就是"Don't love me for fun, girl. Let me be the one, girl. Love me for a reason. Let the reason be love",纯粹就是车轱辘话来回说。这样也可以?不过话说回来,爱尔兰孤高冷傲的音乐家出的比较多,平易近人的偶像团体还真的比较少见。Boyzone的歌曲在典型的英伦流行曲风中或多或少加入了爱尔兰的音乐元素(虽然他们翻唱的歌曲不少,但是也有自己的原创哦),这让他们在众多Backstreet Boys的跟风者中脱颖而出。Boyzone成功地继承了Take That的衣钵
[我喜欢过的声音] 俺的歌手分级
小工头 发表于 2006/10/4 22:06:40
大半夜不睡觉写blog,不亦乐乎~
首先讨论一下,原创歌手就高人一等吗?俺不这么认为。不可否认,原创歌手是乐坛的重要力量,他们中间的杰出人物甚至能够开创属于自己的时代,在大浪淘沙的音乐长河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比如周杰伦(虽然俺不怎么听他的歌,但是不得不承认他开创了华语音乐的新纪元)。但是,原创歌手就一定意味着对音乐的理解和掌握高过单纯的歌手吗?几乎所有的摇滚乐队都坚持自己创作,但这些原创作品中的很大一部分无法获得大众的认同。有创作能力当然是好的,我口唱我心,自由自在,不受拘束。可是,人力毕竟有时而穷,原创歌手自身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自己无法改变的弱点。例如,梦想中国选手山野也许会羡慕歌声雄浑有力的小熊,而飚高音很痛苦的小熊也许会羡慕头一甩多高的音都唱得上去的刘欢……再举几个成名音乐人的例子。罗大佑是台湾有名的音乐人,“鹿港小镇”、“之乎者也”唱尽社会变迁,“爱人同志”“你的样子”道尽爱情感悟。可是,他写给齐豫的“船歌”如果换成自己来唱,怕是要憋个半死;李宗盛是台湾乐坛教父级的大人物,捧红无数都市女性代言人,他写给辛晓琪的“领悟”如果自己来唱的话,恐怕要降N个调;林隆璇是台湾乐坛
[七天乐] 亲戚们前来拜访
小工头 发表于 2006/10/4 22:06:40
过节的时候走亲访友本是家常便饭,可是俺家祖籍江南却远赴西北发展,离得最近的亲戚也在千里之外,所以从小就没养成这个好习惯。如今在北京定居,前天突然有人提出上门来走亲戚,还真是有点不太适应。那天早上,俺和老妈都是早早起床,把头天刚刚整理过的房间又整理了一遍,生怕在亲戚面前丢了面子。下午时分,亲戚们终于出现了。不来则已,一来就是三家,屋里顿时挤满了人。俺和老妈都是清净惯了的,家里猛然出现这么多活动物体,感觉有点晕~
俺真佩服老太太。之前商定上我们家来包饺子,她怕俺家东西不全,不光带了饺子馅和面皮,还带了全套的碗碟。再加上媳妇家带来的醋、蒜、凉菜和几大瓶饮料,哪怕俺家什么东西都没有,这顿饺子也吃定了。有私家车就是好,这么一大堆零碎都能带过来。话说回来,这么一折腾,好像显得俺家穷酸一样……
当天的焦点无疑是老太太的宝贝孙女。小家伙一岁多了,正是折腾的时候。虽然走路还不太稳当,但是喜欢象雪橇犬一样拉着大人在屋里狂奔;说话还不成句,但是偶尔也会用外星语言发表长篇大论;小小年纪就喜欢含话梅,还动不动就逮着小表哥一顿猛抽……最重要的是,这姐们现在还随地大小便呢……老太太特意带了一块抹布来,随
[我喜欢过的声音] 漫游西洋流行乐世界(业余版)〔连载三〕
小工头 发表于 2006/10/2 23:27:04
Sting
Sting曾是police乐队的主唱,乐队解散后独立发展。对于Sting,俺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尊敬。虽然他的歌俺听的不多,而且基本没听明白他唱的是啥,但是俺对他就是有那么一点尊敬。就好像郭兰英(“我的祖国”的原唱,一条大河~波~浪~宽~~)那样,虽然俺不太可能买她老人家的专辑,但是一提起来总是会肃然起敬。俺对Sting的印象源自某一期“音乐天堂”,里面形容Sting是“英姿飒爽,打着虎拳的行者”,俺觉得这种形容很牛,然后就对Sting有了莫名的好感。另外,Sting是英国最著名的几大音乐人中比较正常的一个,无论是样貌还是性格都比较中规中矩,这也有一定的加分。Sting的才华同样是更多地体现在用词优美内涵隽永的歌词上,只可惜俺除了押韵之外听不出更多的内涵来……汗。
关于Sting的作品,推荐一首近期比较热闹的"Desert Rose"(好像小熊已经推荐过了,呵呵)。俺基本上就是纯粹从外行看热闹的角度来推荐了。俺听过的sting的其他作品还有"Fields of Gold","Fragile"和"B
[七天乐] 母亲大人前来拜访
小工头 发表于 2006/10/1 22:42:40
国庆大作战终于以失败告终。在最后时刻,测试部的同仁们纷纷告假逃逸,原来她们早已买好了返乡的火车票。无奈的项目经理只好将deadline延至节后一周,还做了个顺水人情,宣布提前两个小时就可以下班。终于不用加班了,俺一阵欢欣鼓舞。可是前阵子加班正赶上老爸来北京,他在北京待了八天,俺只来得及见他一面,不爽。老爸白天有工作要做,晚上需要早睡,每天到了俺那里都等不到俺回来,只能替俺做好饭放在桌上,然后自己悄悄走掉,搞得俺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幸好,老妈来的时候俺不用加班,可以好好陪她了。意外的是,居然召来了老爸的不满。他在电话里很不爽地质问:“我来的时候你就天天加班,你妈来的时候就啥事没有?”俺无语……话说回来,要不是可以亲自陪老妈,俺还真有点放心不下。她老人家是有名的路痴,到了陌生的地方必定迷路(俺光荣地继承了这一传统~)。有一次去上海老哥家里享福,自告奋勇出门买菜,一不留神就走失了。当时手机还没有现在这么普及,老哥联系不到老妈,情急之下爬上楼顶登高眺望,好不容易才发现她老人家正在五十米开外到处乱撞。后来手机、电脑都便宜了,老爸紧跟潮流成功进化为IT老头,顺路给老妈配了个手机。一个月过后,
小自责一下
小工头 发表于 2006/9/30 9:03:00
今天不堵车,一不留神来早了,悄悄写点blog。
早上坐了一趟无人售票车。有个小男孩零钱不够,只有一张¥10的,司机非叫他投进去不可。小男孩没辙,看俺比较面善,小心翼翼地问俺有没有零钱。俺没有心理准备,条件反射般地把他给拒了。小男孩无奈,便宜了司机,坐了两站路就下车了。俺下车后看了一眼钱包,一把一把的全是零钱,忍不住有点内疚。想不到俺已经变成了冷漠的都市人……
[工作八卦] 加班大作战杂感
小工头 发表于 2006/9/27 22:28:57
加了两天班,每天到家已经是10点以后,稍微洗洗涮涮就该睡了,连老爸亲手做的菜都没机会吃,怨念~这就是工作啊,忙起来六亲不认。
加了两天班,俺发现组长真是好人。凡是涉及到多平台兼容问题的bug,即使是俺的程序的问题,他也主动接过去调试,俺有什么问题他也是有问必答。俺真的很感谢他。不过,做好人的代价就是事情越做越多。俺的bug已经解决得差不多了,他那里还堆着二十多个。深恨自己帮不上忙……啥时候才能摆脱新人的枷锁呢?今天晚上试着帮组长改正了一个bug,但很快就不得不再给他加上两个bug,真是越帮越忙。忙中出错,昨天一不留神把别的组的bug报告给拦下来了,直到今天才发现,汗一个。
加了两天班,项目经理给俺的印象也不一样了。原本以为她们就是写写文档跑跑腿,组织会议动动嘴皮子而已,可是昨天加班,项目经理一直陪着我们熬。我们结束战斗准备撤离,她居然就不回去了,要在公司过夜。俺不禁肃然起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好像不应该这么说。不管怎么说,工作的时候够拼命,厉害!
借着加班的机会,俺还接触到了测试部的MM们。她们真是俺们开发人员的死对头,想尽办法折磨俺们脆弱的小小程序:程序运行的时
[工作八卦] 国庆大作战开始啦~
小工头 发表于 2006/9/25 22:24:58
今天收到噩耗,总工对俺们的进度很不满意,决定从明天开始组织晚上加班,一直加到我们服为止……不是,一直加到产品正式发布为止。如果有必要的话,国庆节咱就得准备倒休了。
说起来,俺的压力并不大。俺的界面老早就做好了,测试部提的bug也改得差不多了,改不了的都是因为底层的接口不稳定。可是,负责开发底层接口的组长征用了俺的机器,因为他自己的机器重现不了那么多bug。俺的机器他不熟,需要俺在一旁辅助指导,这个目录在哪里,那个注册表项怎么改……总而言之就是打杂,不爽~话说回来,身为开发小组的一员,团队精神总是要有的,此时不献媚,更待何时?
今天预演了一把。组长在俺的机器上一直调试到将近八点,俺在旁边落得清闲,不过也得装作聚精会神。终于熬到调试结束,俺和组长一起下班,赫然发现组长的电动自行车被偷了……可怜的组长。
昨天和老爸在亲戚家见面,老爸夸俺做菜有天赋,前天做的蒜蓉菠菜味道很正。俺先是大喜,转念一想又巨郁闷:俺做的明明是蒜蓉炒茼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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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
有恩怨的地方就是江湖
人在江湖漂,谁能不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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